人心不足蛇吞象.jpg 

夜不能寐。

话说我在山东做了一个工程。

签订合同面积是1521.5平方,单价是135元每平方,预计总价款是205400元,按实结算。

做完之后实际面积1450平方,工程款就是195750元,质保金5200元,即甲方应该付给我190550元。

甲方给了20万承兑,贴现贴了3300元,实际给我187250元。

我还能赚50000元。

问题是甲方项目经理虚报合同总面积,让我在甲方公司结算205200元,写了20万的收条。让我给了甲方经理1万元。

其实这10000元里9450元是我不应该得的,给了甲方经理。他让我我多给了他550元,凑10000,路上我借给他130元垫付过路费,晚上又请他吃了150元。我一共多给了他830元,感觉就像被敲诈一样。

而且这个甲方经理一点都不会做人,钱给他了我一点好处都没拿到,都不请我吃顿饭。

这两天我为了这件事,非常不痛快。每当夜深人静准备休息的时候,脑海里都在想着这件事,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设想如我的手下有这样一人,我还怎么做事情?手下的员工做出如此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已经不是说“容忍之心”可以一带而过的吧;或又是我颇觉得有些不平衡,觉得做出这样的行为自己没有得到切实的好处反而被敲诈,如果他把他以我之名牟得利益分我一半是否会好过很多?人心不足蛇吞象;又感觉自己为了金钱违背了自己的原则,感觉为了眼下的利益和未来潜在的利益,蒙蔽了自己的良心。

暂且选择沉默吧,好的坏的自己熬着。

再过个一年、两年、十年,再看这篇深夜笔记,对此事应会有新的看法。

如今的我还是太年轻,还是不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