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法治的细节

作者:罗翔

出版社:云南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11-01

ISBN:9787222204331

人生唯一确定的就是不确定的人生,对于刚刚经历疫情的我们而言,可能更深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 人不可能两次迈进同一条河流,却又始终希望寻找到一个相对确定性的局面——虽然“相对确定”就意味着“相对不确定”。法治的存在就是人类对“相对确定”的追求。 法学是人类最古老的专业之一,人们认为,当一个人的身体出了状况,需要医学;当一个人的灵魂出现了问题,需要神学;而当社会出现了问题,那就需要法学。

历史上有两个与梨子有关的故事。一个是孔融让梨,这个故事让我觉得不真实,我觉得自己很难达到这种高度。另一个类似的故事是奥古斯丁偷梨,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忏悔,说偷梨并不是为了吃,他们偷的梨,只吃了几个,其他的都喂猪了——偷梨是为了获得一种偷盗的“愉悦感”——这让我感到真实,人的内心确实有幽暗的成分,有时人并非不知道对错,而是明知是错,却依然要选择错误。

人类历史中,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没有以惩罚为后盾的法律规则,社会将变得混乱不堪,乌托邦的结局很可能是人间地狱。

道德、宗教也能维护秩序,但它们主要通过改变人的内心来维护秩序,而法律则是以看得见的惩罚对人们的外在行为进行规范,以此来约束人们的不当行为,捍卫社会秩序。

法律是对道德的最低要求,道德是通过对人的内心约束来维护秩序,但它的力量是有限的。对于那些最严重的违背道德的行为,必须借助法律的手段来惩罚。这样也就可以形成法律和道德良性的互动关系。对那些最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进行法律上的惩罚,也能使人们尊重道德规则,自觉地约束自己内心的邪恶。如果只有道德没有法律,长此以往,人们也会无视道德规范。

一如马丁·路德·金所言:我们不能以立法的方式将道德订为法例,但我们却可以调整行为。法律的规定可能无法改变人心,但它能管制那失丧了良心的——法律不能使一个雇主爱我,但它能管制他,使他不能因为我的肤色而不雇用我。

总之,法律最重要的目标就是维护秩序,而要维护秩序必须以惩罚为后盾。只有秩序才能让人类的行为具有相对的确定性。

僭主(jiànzhǔ)一词起源于古希腊城邦。

僭主与君主都是一个人统治城邦,但君主顾及并促进全邦人民的利益,而僭主则只关注他个人的利益,忽视全邦人民的权益。

僭主政体是一种变态政体,与之相对,君主政体是一种正宗政体。亚里士多德如此定义道:“这一人或少数人或多数人的统治要是旨在照顾全邦共同的利益,则由他或他们所执掌的公务团体就是正宗政体。反之,如果他或他们所执掌的公务团体只照顾自己一人或少数人或平民群众的私利,那就必然是变态政体。

在柏拉图的视野中,这个世界上可能没有本体性意义的坏,因为所有的邪恶都不过是对美德的背离。据说爱因斯坦称,这个世界没有黑暗,黑暗是光明的缺乏;这个世界没有寒冷,寒冷是热量的消失;这个世界没有仇恨,仇恨是爱的匮乏。我相信这是从柏拉图的观点中所获得的灵感,人类一切的坏都不过是对好的一种偏离、偏离、偏离,再偏离,它并不具有本体性的意义。

柏拉图前往叙拉古的故事告诉我们,法治的根本前提是对人性现实主义的把握。人性存在幽暗的成分,任何人组成的机构都有败坏的倾向。人性中那些天然的良善和道德,时刻面临着各种严酷的试探和特权的侵蚀,并且事实无数次地证明,人性无法抵制这些致命的诱惑。

法治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对权力进行限制,防止它腐坏堕落。法律的目标是维护秩序,但是维护秩序的力量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否则就会成为秩序的破坏力量。

因此,法律不是一种工具,它具有独立的价值,它要让一切权力在规则下运行,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民众的自由。如果法律只是一种工具,权力的滥用也就不可避免,人治可以打着法律的名义大行其道,人也就不可能拥有真正的自由。任何事物一旦成为工具,就必须为使用者服务,当工具可以满足使用者的目的,工具可以获得各种赞美,而当工具妨碍了使用者的目的,自然也就会被弃之如敝屣。如果法律只是一种工具,会无法避免为人任意裁剪取舍的命运。

今天,我们谈法治与人治的区别,法治虽然不是一种最优的治理方式,但确是一种避免出现最坏结果的次优的选择。法治最重要的精神就是对权力的限制,只有这样自由才能得到保障。 试想,如果你是海德格尔,面对希特勒的橄榄枝,你会如何选择?

在法律中,我们认为良善是存在的,一如圆一样,由于人类的有限性,我们画的圆都不完美。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托马斯·索维尔提醒:智慧是从你经历的一切中获得理解,它并非头脑中的智力游戏。智力的反义词是迟钝,智慧的反义词是愚昧,愚昧比迟钝会带来更大的危险。很多智力发达的人也许非常愚昧。

法治的第二个要义是普遍遵守。很多人不愿意遵守规则,因为他们觉得规则是对弱者适用的,强者自然要超脱规则。

很多人都会羡慕别人的剧本,但是没有必要去羡慕他人的剧本。我们最重要的是演好我们的剧本。艾森豪威尔的母亲从小就对他说:人生就像打牌,无论你抓到一副多么烂的牌,都要把它打好。也许起手烂牌也会有精彩的结局。

现在,一个人标榜自己爱读书,有时候带有某种夸耀的成分,“每周读五本”“一年读完几百本书”以显示知识的优越感。在我看来,这种“爱读书”带来的优越感和清高,通常都是不学无术的表现。

我们需要拥有对普遍性的追求,因为唯有伟大的普遍才能抵御人世的无常,才能对抗每天的庸碌和琐碎,但是我们要尊重多元,共相和殊相能够在苏格拉底否定性的智慧中得到结合。这种否定的智慧让我们即便探究了真理的浩瀚,也不会独断和傲慢。我们越多地认识真理,只会让自己越多地谦卑,越多地尊重,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与光同尘。

我们无知,所以我们读书,我们读书,所以越承认自己的无知。

而当一个人接受了偏见,就会选择性地继续强化偏见,并把这种偏见传递给身边的人。

我们都应该问问自己,有没有找到能够为之生也为之死的信念和使命,这种信念和使命能够让我们超越有限的人生。

以前合伙是无限责任,就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责任;后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慢慢出现了LP,又出现了LLP,又出现了LLLP。它的基本思想就是:市场的发展是无限的,法律制度只是适应市场经济的一些需要,就法律不可能超前,法律只可能滞后。正好当时看哈耶克嘛,哈耶克就是警惕人类的乐观主义,就是说,你不可能计划出一切的东西,你只能去尊重这种自发自生的秩序。

李白的《侠客行》:“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