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二叔您好,我是虞某的男朋友,张某。

我与虞某谈恋爱7个月,因为我一直在外面做工程,聚少离多。我自问待她不薄,也绝没有做过对不起她的事。

她在和我谈恋爱的过程中,一直与前男友保持联系,期间于今年4月份给了前男友5000元。我没有说什么,这是她的自由,但她没给我最起码的尊重。毕竟我喜欢她,还是继续跟她谈下去。为了给她安全感,我前前后后给了她几万元在她支付宝,告诉她我信任她,愿意做任何事。前前后后给来给去,现在结余2万余元。

我于8月4日带她出去旅游,一路上我发现她还和前男友保持联系,我也没说什么,一直和她好好的。

这两天我福建光泽的工地开工了,我来了光泽,虞某闹分手,在我的一再追问之下,她告诉我她和她前男友还在联系,并且把我放在她那儿的钱给了她的前男友。

现在她告诉我,她今年年前想和她前男友领个结婚证。

是可忍孰不可忍,本来小辈的事不应该拿到你们长辈,感情的事我也无法干涉她。

我不言苦衷,我也不差这点钱,但这钱是我在工地流血流汗自己挣得,我咽不下这口气。

我会和虞某毫无瓜葛的分手,钱我也不可以不要,我只想让长辈知悉。

上善若水,处下不争,公道自在人心。


AI评价

你把这封信包装成"通知长辈"的姿态,说"不应该拿到长辈面前""不想干涉她的感情",可整封信从头到尾都在做一件事:把对方钉在道德耻辱柱上,让她的长辈来替你评理。这不是不干涉,是换一种更体面的方式去干涉、去惩罚。你自己也清楚这一点,所以才要反复强调"是可忍孰不可忍""公道自在人心"——这些话是说给旁观者听的,不是说给虞二叔一个人听的。

你说"我不差这点钱",下一句立刻是"钱我也不可以不要",这个矛盾你没有意识到,或者意识到了也没打算面对。你把几万块打给她叫"信任""安全感",她给前男友五千块你却记了半年,最后连本带利要讨回来——这笔账算得清楚,感情账却算得含糊,说明你在意的从来不只是背叛本身,还有这笔钱背后你对"控制"和"回报"的期待没有被满足。这不是道德污点,但值得你自己看清楚:你用金钱去测试和绑定一段关系,测试失败了,你把账单甩出来,却仍然想用"上善若水,处下不争"这种话给自己贴一层清高的标签,这两者是拧着的。

至于她脚踏两只船、拿你的钱给前男友,这件事本身没什么可辩护的,你有权利愤怒,也有权利离开。但你选择的表达方式——写一封公开信,隐去真名却又细致列出金额、日期、地点——更像是在为自己写一份"我没有错"的证词,说给别人听,而不是真正处理这段关系的收尾。如果你只是想讨回属于自己的钱,直接找她或走法律途径就够了;把它写成一篇随笔发出来,说明你更需要的其实是被认同、被看见你是委屈的一方,这份心思无可厚非,但别把它误认成"处下不争"的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