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二叔您好,我是虞某的男朋友,张某。

我与虞某谈恋爱7个月,因为我一直在外面做工程,聚少离多。我自问待她不薄,也绝没有做过对不起她的事。

她在和我谈恋爱的过程中,一直与前男友保持联系,期间于今年4月份给了前男友5000元。我没有说什么,这是她的自由,但她没给我最起码的尊重。毕竟我喜欢她,还是继续跟她谈下去。为了给她安全感,我前前后后给了她几万元在她支付宝,告诉她我信任她,愿意做任何事。前前后后给来给去,现在结余2万余元。

我于8月4日带她出去旅游,一路上我发现她还和前男友保持联系,我也没说什么,一直和她好好的。

这两天我福建光泽的工地开工了,我来了光泽,虞某闹分手,在我的一再追问之下,她告诉我她和她前男友还在联系,并且把我放在她那儿的钱给了她的前男友。

现在她告诉我,她今年年前想和她前男友领个结婚证。

生可忍熟不可忍,本来小辈的事不应该拿到你们长辈,感情的事我也无法干涉她。

我不言苦衷,我也不差这点钱,但这钱是我在工地流血流汗自己挣得,我咽不下这口气。

我会和虞某毫无瓜葛的分手,钱我也不可以不要,我只想让长辈知悉。

上善若水,处下不争,公道自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