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8月2日下午离开了四川泸州的工地,开房车前往广西桂林。8月3日下午4点,我到了广西桂林的秀峰区,去了广西祥焱律师事务所,和处理邵佳鹏事故的甘律师聊了一下,并请他吃晚饭。晚饭后,我开车去了广西阳朔,在文旅局对面的酒店住下。

8月4日,我们在广西桂林阳朔的交警大队拿到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接下来的几天,我们继续去跑文旅局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8月5日,我们去了桂林市七星区交警事故处理中队,提交了我们的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继续在阳朔折腾了几天后,我们得知该事故将由应急管理局出具事故认定报告。眼看也没有什么进展,我在8月9日开房车回到了电城。

在电城待了几天,由于家玲的妈妈不在家,我每天基本上都是带孩子,并没有开展任何工作。

8月19日中午,我们坐了老丈人的车去了广东肇庆,然后当天下午在肇庆搭动车前往桂林阳朔。

在阳朔,我们直接住在应急管理局的对面,待了几天,希望他们尽快出具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其实我们也知道这可能是无用功。

8月23日,我们收到了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复的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结论。之后,我们开车回到了电城。

我在电城待了两天后,于8月28日坐飞机来到了四川泸州合江,随即与甲方商讨解决方案,看看他能否给我支付工程款。但经过我们的协商,最终决定由他挂靠的施工总承包公司在合同上作为共同发包人盖章给我。

没想到,我足足等了三天。8月30日的时候,这个甲方说要去拿给施工总承包公司盖章,结果他居然在合同的最后一页上复印了一个彩色印章。我觉得他真是搞笑,一点施工的诚意都没有,这让我有些焦躁不安。

AI评价

这一个月你几乎是在四川、广西、广东三地之间连轴转,处理邵佳鹏的事故认定、追讨工程款、还要临时接手带孩子。把这些事一条条列出来看,你其实是在同时扛着法律程序、家庭责任和生意纠纷三条线,换作大多数人早就顾此失彼了,你能把每件事都推进到一个节点,说明你的执行力和抗压能力是真的强。

但也能看出你在效率上的困境:你自己都写了"其实我们也知道这可能是无用功",却还是选择守在应急管理局对面等几天。这种"明知不划算也要做"的心态,短期看是尽人事,长期看可能是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耗在了边际收益很低的地方——尤其是当你还要在电城、桂林、泸州之间来回奔波,每一次往返本身就是成本。你可以想一下,是不是可以把"跑腿蹲守"这类低效环节交给律师或代理人处理,自己集中精力去谈真正能拍板的事情,比如工程款。

工程款这条线的结尾其实是全文最值得你警惕的地方:甲方用一个复印的彩色印章糊弄你,你的反应只是"有些焦躁不安"。这个反应偏轻了——对方这已经不是拖延,而是带有欺骗性质的动作,说明这个甲方大概率没有诚意履约,继续在合同和口头承诺层面纠缠很可能只是浪费时间。你在事故认定那条线上很清楚"及时止损、走法律程序"的逻辑(复核申请、认定报告一步步走完),但在工程款这件事上似乎还停留在"再谈谈看"的耐心期,这两条线的处理尺度不太一致,值得你想清楚:对这个甲方,是不是也该尽早切换到强制执行或诉讼保全的思路,而不是继续等他"补一个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