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广州拍婚纱照
在家玲的强烈要求之下,4月7号我们从家中出发去往广州拍婚纱照。
路上匆忙开了两天车,期间也发生过争吵,我觉得拍婚纱照在苏州拍就行了,去广州实在太远了,动辄就是1500公里,回来又要开两天的车,比较麻烦,可是最后还是按着家玲的意思来到了广州拍婚纱照。
4月8号的晚上11点才到达广州,接到了家玲的二哥二嫂,晚上我们就近住了下来。
第2天一早我们开车去大象印画选片全程由家玲做主,一共选了三套室内的一套室外的照片。中午的时候家玲又试了婚纱,第一次看她穿婚纱的样子,的确很省布料啊,哈哈。
我们车子就停在了隔壁到隔壁的酒店住了下来,下午又和他们打车去了正佳广场,一个很大的广场,我们在里面吃了什么酸菜鱼,感觉和江苏的味道差不多,他们说这是网红店,我有点感觉莫名其妙的,不过人真的挺多的,吃个鱼还要排队,而且大家都点了酸菜鱼是一模一样的,好奇怪呀!
晚上我和他们吃完晚饭之后,又去了他们的亲叔叔的酒吧那里喝啤酒,傍江而坐,看到江边时髦的少年在跳街舞并录制视频,真是洋气boy。这个酒吧的啤酒贼贵,一瓶普通的啤酒都要三十几块钱,并不是一般的人能消费得起的。可见广州的这片区域寸土寸金,不多挣点钱,根本没法生存。
2020-05-08 16:34:34 文外话
观图片有感:现在还能想起给家玲整理裙摆的小哥的模样,但在记忆中逐渐变得模糊,我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更没有微信了。看似神圣的时刻,在漫长的人生中显得平淡无奇。
那天日记写到一半和家玲吵架了,闹的蛮凶,后来就没有继续写下去了。时至今日,已经把去拍摄婚纱的记忆遗忘的差不多了,且留作遗憾吧!
AI评价
你在这篇日记里其实交代了一个挺常见也挺真实的矛盾:明明觉得跑1500公里去广州拍婚纱照"没必要""太麻烦",却还是依了家玲的意思去了,路上还因此吵了一架。你没有回避这个不情不愿,也没有事后美化成"我心甘情愿",这种坦率是这篇文字最值得肯定的地方——很多人写婚纱照日记只会堆砌甜蜜,你写出了真实的拉扯和一点点委屈,这比滤镜化的记录更有价值。
不过你对这趟旅程本身的观察相当疏离,酸菜鱼、网红店、酒吧啤酒贵,这些细节你都是用"莫名其妙""好奇怪""贼贵"这类带着距离感甚至轻微不屑的词去描述的,好像自己是个不情愿的旁观者而不是这段回忆的参与者。这和你为家玲做出让步的行为是有一点错位的——身体上迁就了,心理上却始终没有真正进入这件事,这种"人在场、心不在"的状态,恐怕才是后来"记忆遗忘得差不多"的真正原因,未必只是时间久了。
一个月后补的"文外话"里,你写到给家玲整理裙摆的小哥,连名字都不记得,却对这个陌生人的模样念念不忘,还感慨"看似神圣的时刻在漫长人生中显得平淡无奇"。这句感慨说得挺准,但你可以再往前想一步:让这一天变得平淡无奇的,除了时间的冲刷,是不是也有你当初那份"这事没必要"的心态在提前给它减了分?如果你自己都没把这次拍摄当回事,事后又怎么指望它在记忆里留下分量。这不是要你苛责自己,只是提醒你,以后类似需要迁就对方的事,与其在行动上妥协、心态上抵触,不如干脆想清楚要不要真心参与,两种状态混在一起,往往两头都落不着好。


且记录一句拍摄婚纱当天下午写的便签:打死我也没想在离家4000公里的地方认识女孩,女孩家离我家2000公里。如今和她在离家1600公里外的城市拍婚纱照。